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3)琼0107财保107号之一
海南汇鑫源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保全人肖辉与被申请人海南汇鑫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3)琼0107财保107号之一财产保全的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海南汇鑫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儒逢村委会备战路5-3号融创桃源大观项目1#北地块4#-1101号的查封措施。因你方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