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9日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蔡海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琼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依法履职为使命,优质完成各项工作
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84宗,审结1948宗,同比分别上升20.83%和22.44%;结案率98.18%,同比上升1.33%,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81宗,审结181宗,审结率100%,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6宗,审结26宗;受理民商事案件1282宗,审结1258宗,审结率98.13%;受理行政案件27宗,审结22宗,审结率81.5%;受理执行案件484宗,执结477宗,执结率98.55%。
(一)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执行量刑规范化制度,并落实庭审规范方式改革。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面开展毒品大会战,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1宗,其中:审结故意伤害、盗窃等多发性案件47宗62人,审结涉林犯罪案件21宗26人,审结涉毒案件17宗21人,审结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件10宗11人。同时对本县重大影响案件提前介入,并注重以案说法方式开展法制宣传。2016年8月,本院依法公开审理海南省首例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并实时同步在新华社、海南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实况直播,达到了刑事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民事审判方面。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坚决贯彻各项司法为民、便民措施,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利用多种方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息诉罢访。对大量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高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对大标的额的案件以公正与高效相统一的目标,依法审慎审理。同时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加强司法确认,全年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589宗,全部调解结案,无一件申请强制执行。并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同时抓好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立足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审判资源,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利用湾岭、长征两个人民法庭,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办案力度,促进地区矛盾有效化解,全年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8宗,审结374宗,审结率为98.94%。
(三)行政审判方面。针对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升高、涉房地产的行政案件多的特点,我院适用行政简易程序,依法审理、审慎处理各类行政案件27件,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中严格依法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做好行政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四)执行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积极依法探索多途径开展执行工作,全面开展“执行会战”专项活动,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题,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84件,执行到位金额2061.99万元;二是进一步健全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其个人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三是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探究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合检察、公安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拒不执行的案件当事人依法使用强制执行等措施,极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化解执行难题。
(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方面。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和完善涉诉信访处理工作机制,多种方式提高工作实效,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全年仅接待来访群众15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件次,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上京访案件、长期缠诉缠访、闹访案件均按有关规定予以审查和答复,全部得到稳控。
二、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工作质效
2016年我院继续紧跟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与安排,克服案件增多的压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落实法官单独序列,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稳步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促使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实行司法雇员制,缓解案多人少的实际压力。
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实现部门优质配备。以精简效能,服务审判的原则,突出业务审判机构职能,充分发挥非审判业务机构服务保障职能,裁并内设机构,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并将院领导及中层年轻法官编至各个一线审判部门,直接参加办案,实现了优质资源向办案一线的回归。
落实人员业绩考核,提升干警工作质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绩效管理,按照法院三类部门和人员类别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不同部门、人员间可量化、可操作的科学测评,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每案必查,将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全院通报,并进行分析整改,推动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二)发挥诉调对接主体功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5年1月我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以来,本院坚持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支点,带动湾岭、长征两个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室,建立“一点两心”网格,与山区人民法庭实行内网远程直接立案,形成一张辐射全县、互联互通的诉讼服务网络,着力培养并发挥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的优势,结合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医患纠纷、合法权益保护、家庭纠纷等诉调对接联合调解中心等平台,派驻联络法官,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效对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改革成效显著,全年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委派调解案件共计768件。2016年12月,县法学会在我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讨会,我院该项示范工作获得参会领导及法学专家的充分肯定。
三、以文化建设为引领,狠抓法院队伍建设
我院一直坚持以文化促发展,通过各项措施,大力增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法院队伍建设水平,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抓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干警服务意识。2016年,通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贯彻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增强干警“四个意识”、“三个认同”,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办案,不断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
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并与海南大学法学院建立培训机制,广泛开展涉及全体干警及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8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学习黄志丽等同志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注重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相关规定,加强教育引导,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并扎实做到廉政文化上宣传栏、上墙面、上电脑和上讲台“四个上”,引导干警自觉坚持为民清廉。同时外聘廉政监督员,内设廉政监察员,内外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07年以来我院没有干警因触犯纪律受处分。
四、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审执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三公开”等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快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法院执行指挥联动系统、网上立案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等软件的运用推广。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外发布信息500余条,并策划制作完成我院首部法治题材微电影与两期《琼中审判》,进一步拓展法治传播深度和广度。
推进司法公开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选择典型案件深入乡镇、农场、校园开展审判活动6场次,注重坚持人大、政协监督主体作用,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同时全面施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分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天涯法律网公布裁判文书463篇和481篇,公布公告81篇,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五、以司法为民为重点,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巡回立案、网上立案等,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咨询难问题;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为13件15名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4.6万元,发放救助金20件51人共计35.9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诚信和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社会热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扎实开展“法官-校园牵手”活动,教育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深入开展综治维稳月等法制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积极延伸工作职能,服从服务全县大局。举全院之力扎实开展扶贫工作,通过“一对一”精准扶贫,实现帮扶责任人全覆盖,通过一年的努力,我院负责帮扶的83户共计333人全部实现脱贫,并投入100余万元完成扶贫村路灯、排水沟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选派1名优秀干警为第一书记驻点扶贫,确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2016年,县法院在上级机关的领导、监督、指导、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共有集体、个人共计12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归功于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不够快;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审判信息透明度不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官断层的问题日渐凸显,“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等。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促使干警综合素质取得新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省高院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四个意识”,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上有新成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针对毒品案件从重、从严、从快,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妥善、高效化民商事矛盾纠纷,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着力化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在司法改革工作中取得新突破。按照省高院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改进审判方式,发挥“司改”整体效能,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坚持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是以文化建设引领法院队伍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发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党务建设及法院文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司法公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注: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个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