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占地种植不还,看法院怎样联动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被追究拒执罪,
法院执行绝不手软!
今天上午9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第四十五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聚焦海南,8路直播信号对一批执行案件开展2小时不间断实况直播,60余家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直播,多家政务发布平台参与直播。
乐东法院兵分两路同时开展直播活动,一边是启动联动机制强制执行一宗土地清场案件,另一边是当庭宣判“老赖”获刑一年三个月,双管齐下,助力“海南春潮 共铸诚信”全媒体执行直播活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乐东法院两起案件案情回顾
强制执行案件来由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只峨村2队将自有的集体土地26亩分给原告叶某祥作为自留山使用,之后,原告一直在该地上种植甘蔗等经济作物。2003年12月10日,原告与千家镇人民政府签订《退耕还林合同书》将其中的4亩土地退耕还林种上了桉树,之后原告儿子叶某清等人在该4亩土地上种植了龙眼树苗,但被告叶某明认为该4亩土地系自己开荒的土地。2017年7月,被告强行到原告地上种植槟榔苗和芭蕉苗,乐东县千家镇政府多次调解均未果,遂诉至法院。经乐东县法院判决,被告叶某明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清除芭蕉等附属物,将土地归还给原告叶某祥使用,并赔偿600元给原告。
由于被执行人叶某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叶某祥于2018年10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据此,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公告,限其在7日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清除在申请执行人叶某祥享有使用权的自留地上种植的槟榔苗、芭蕉等地上附属物。公告期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故本院采取强制清除措施。
启动联动机制强制执行
由于该清场案件涉土地纠纷,矛盾突出,且被执行人一直以来情绪反抗比较激烈,不愿意配合执行,办案法官滕艺娴提前与乡镇政府、村委会联系,做好情况了解工作和释明工作,取得乡镇、村委会的支持,做好风险把控,降低执行风险,并向林业部门申请了采伐许可证,乐东县林业局于2019年2月15日向本院发放了采伐许可证。同时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邀请人大、政协、政府、检察院、公安、120急救中心等各部门共90多人进行联动执行。
执行人员全体集合 整装待发
执行车队统一出发前往执行地点
执行干警爬山涉水上山执行
今天上午7:30,乐东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指挥长潘海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和公安特警出发前往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只峨村,由于山路坎坷,车辆无法进入山地,执行人员需步行20分钟上山。到达执行地点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在执行区域拉起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随着指挥长潘海的一声令下,90余名执行人员、两台挖掘机和10多名工人开始清除执行标的物上的芭蕉树和槟榔苗等附属物。历时2小时,乐东法院顺利将涉案地上的槟榔苗和芭蕉树全部清理完毕,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5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得以顺利解决。
指挥长潘海部署警戒现场
挖掘机清除芭蕉树和槟榔苗
土地附属物清除完毕
执行活动结束后,执行法官滕艺娴向申请执行人送达结案通知书
指挥长潘海接受海南省电视台记者采访
申请执行人接受记者采访
联动执行效果
本案是运用执行联动机制促进案件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与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公安、村委会等多部门联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因本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且涉及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突出问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乐东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省西南部,是海南省少数民族自治县中人口最多、土地面积最大的县份。少数民族村庄的村民受传统思想影响较大,谁占有土地谁就拥有土地使用权,这一思想是加剧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源。本次强制执行,通过生动的法律实例直播让村民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可以更好的起到普法教育作用。
拒执罪案件情况
2017年12月7日,乐东法院对被告人吴某爱与被害人何某恒、何某尚、吴某荣、吴某贤水果买卖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因吴某爱未履行判决内容,何某恒等人遂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乐东法院依法向吴某爱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吴某爱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之后更是拒收法律文书及拒接电话。吴某爱名下有财产,但其拒不履行义务,致判决无法执行。
经法庭查明,被告人吴某爱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对其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吴某爱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服判。
拒执罪庭审现场
此次拒执罪庭审直播彰显了乐东法院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力度和决心,为加快法制乐东建设,诚信乐东建设,平安乐东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2016年以来,乐东法院积极贯彻最高院和海南省高院工作部署,强制执行排除妨害纠纷案件91件,其中采取联动执行机制的大型清场案件5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执行47件次。积极构建联合惩戒机制,联合乐东县公安局、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