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4)琼0107执1342号
海口链客云商贸店: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章隆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口链客云商贸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2024)琼0107执1342号的执行裁定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琼0107执1342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