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关于选聘智慧法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定安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定安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三、建设内容:定安县人民法院本次在县院建设3套智慧法庭的硬件和相关智慧法庭功能软件平台的建设,缓解我院庭少案多,有效提升司法审判效率。
四、投资匡算:136.6553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评审价为准)
五、选聘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
六、编制服务费:按海南省大数据局和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编制标准(试行)》文件规定计算。
七、资格要求:
(一)、报价时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例如:a.工程勘察资质甲级以上资质;b.工程咨询资质甲级以上资质;c.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d.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以上资质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7、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投标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二)、评价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根据响应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报价是否低于预算金额审查响应人资格。
2、打分。由询价小组对符合条件响应人,根据其报价额度和提供的案例、服务工期、项目团队、设计思路情况打分,打分结果的平均值为该响应人最终得分。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 年 2月 17 日至 2023 年 2月 21 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注:报名人与授权人要一致)
(三)报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兴安大道4号 (定安法院)
九、选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材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最终审查:
1.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一家时,由选聘人综合评比各参选单位的报价、业绩和资质等资料,最终选出一家作为中选单位。
十、选聘人:定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先生 0898-63825896
定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