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这两天辛苦你们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10位农民工20多万的劳务费就讨不回了……”不同于昨天来时愁云惨雾的神情,农民工代表方小华、李余粮满怀感激的握着调解法官、调解员的手如是说。
方小华、李余粮两位农民工代表称其与湖南老乡共10位农民工经人介绍到琼中县某石料厂建设挡土墙,双方口头初步约定了工程量和工程单价,工期自2019年1月-4月,期间厂方预支7万元作为生活费。工程结束后,双方因工程量产生争议,厂方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引发纠纷。
根据案情,针对产生争议的焦点,调解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邀请高速公路的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并由琼中县劳动监察大队、什运司法所在场见证,最终确认施工量。
5月21日,经琼中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琼中县劳动监察大队、什运司法所、什运派出所共同配合,形成合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石料厂仍需支付方小华等1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22240元,历时20多天的讨薪行动终于拨云见日。
先天处于弱势力量的农民工兄弟原本可能需要花费高成本才能有效维权的案件,经过诉前人民调解机制的有效运用,多方联动、多方参与、良性互动、优势互补,使纠纷便捷、高效地化解,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让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阳光照进人民群众的心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