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以来,琼中法院党组对诉调对接工作平台进行了新的谋划与布局。在诉调对接工作平台中,增加了立案前人民调解环节,即将当事人拟提起诉讼的案件,先行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立案前调解,打通本院立案前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最后100米”。近日,我院法官利用新的立案前调解工作方式,与营根镇司法所联动调结了一宗生命权纠纷案件,受害当事人家属获得了55万元的赔偿款。
家住营根镇那柏村委会那柏村的村民王某今年59岁,正值壮年,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的顶梁柱。2019年4月26日傍晚五点多,王某在村中道路行走时,因通过村中的通信光缆吊线漏电,导致王某触电当场身亡。2019年5月5日,我院诉调对接工作平台营根镇片区包点法官与营根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对涉案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前调解。经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山东邮电某工程公司及湖南建设某公司一次性共同赔偿死者王某家属人民币55万元。目前,以上赔偿款55万元已赔偿到位。我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本案的审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