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祺(证件号:330222196704042835)

徐国祺(证件号:330222196704042835)
发布日期: 2020-05-14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案件号
(2020)琼9030执133号
失信人
徐国祺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33022219670404283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原告郭小军和被告徐国祺一致确认,被告徐国祺尚欠原告郭小军劳务费6640元。 二、被告徐国祺自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所欠劳务费总额的10%,11月30日前支付所欠劳务费总额的10%,12月31日前支付所欠劳务费总额的10%,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所欠劳务费总额的20%,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所欠劳务费总额的50%,上述款项汇入原告郭小军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凤翔东路支行,账号:6217003520009513 803)。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5-14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8)琼9030民初570号
执行法院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劳务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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