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海玲、苏运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 2024-03-20 来源:

2024)琼9030民初6

苏运才

本院受理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王海玲、苏运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030民初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苏运才因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具体判决内容以书面裁定书为准)。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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